威宁房地产开发集团对部分下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点击量: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中介机构采购对部分下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协审服务,现公告有关事项,本公告发布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wntzjt.com

一、采购内容

本采购项目共3个标项:

1标项:南宁瑞兴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继军同志及董事、总经理林积淞同志在2023年1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控金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金额含税。

2标项:南宁瑞兴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继军同志及董事、总经理林积淞同志在2022年7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控金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金额含税。

3标项: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林积淞同志在2022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控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金额含税。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特定要求:中介机构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按规定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查检验。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本项目参选及合同签订不接受合同专用章。

三、获取询比文件

身份证明:意向参与询比的中介机构凭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委托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等证明材料免费领取询比文件。身份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领取方式备齐上述资料并扫描发送至邮箱wndcsj@163.com,报名时需写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待身份验证通过后采购人将询比文件发送至报名人的邮箱,本次不发放纸质版询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

要求:内容遵照询比文件规定,参选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妥善密封。

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1610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比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参选单位及响应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禁止的情形的,按第五十一条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五、评选及结果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组织会议按照本询比文件确定的评选规则评选确定成交中介机构,参选单位无须到会议现场。本次采购结果将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1610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0771-5350830。

南宁威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