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点击量:

因工作需要,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南宁民族影业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演出公司4家公司拟联合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围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5年以上;

(二)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四)应有10名以上(含10名)专职律师,且有服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5年以上(含5年)的经历;

(五)指派为我方服务的律师至少8人以上(含8人,其中4人执业年限达10年以上),且均有担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2年以上(含2年)的经历,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被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处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为我方服务的律师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成为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民族影业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演出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后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一)协助制订和修改我方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流程;

(二)经我方邀请,参加有关业务会议、专题会议、谈判;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我方合同和法律事务文书;

(四)受我方委托,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起草诉讼方案;

(五)协助我方指导下属企业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审查下属企业上报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材料,指导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六)协助处理我方及下属企业职工不稳定事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每年安排律师对我方及下属企业法务工作者进行2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七)参与研究我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且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八)对我方及下属企业下列事项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且按要求出具书面法律审核论证意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重大经营决策;

2、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3、起草、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4、分立、合并、解散、申请破产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

5、投融资、发行债券、对外担保、产权转让、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活动;

6、处理重大法律纠纷;

7、其他应当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的事项。

(九)实施法律审核,应当对审核事项所涉及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

(十)对我方及下属企业下列事项,应当事前进行法律审核论证,按不同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破产、解散、增减注册资本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

2、企业章程制订与修改;

3、企业重大投融资项目;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5、企业核销资产损失项目;

6、企业改制方案;

7、请求协调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8、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其他事项。

(十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除一般格式、内容外,还应当对有关重点事项进行调查论证,分析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与控制措施,并有明确的结论;

(十二)我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注:上述内容以正式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为准。

三、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上控价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四、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的响应材料

律师事务所报名时,应当提供报名表、主要执业律师名册、团队负责人、成员信息、有关资质证明、报价文件、服务方案等。

五、报名:

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响应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南宁大地飞歌集团企管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1楼1102室)报名联系人:路云,联系电话:2239831。

六、选聘

我集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分,并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条件,确定选聘名单。

七、公示

选聘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