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8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点击量:

我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聘请一家评级机构为我公司提供2026年至2028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2026年至2028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具体为:

为采购人2026年至2028年主体信用评级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组对采购人现场尽调、撰写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交付正式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其他涉及信用评级相关专业服务。(具体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二、采购预算

报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税)/年,一次性采购三年,合计不超过60万元。

三、服务要求

(一)评级机构应及时委派评级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评级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相关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取得采购人的授权;

2.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阅的其他情形。

(三)应以勤勉的态度,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

(四)应按采购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业务,需变更指示的,应经采购人同意。

(五)应按采购人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协议终止时,评级机构应当向采购人报告委托事项处理结果。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经营证照(如商业登记证等);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证书(如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0号牌照等);

(三)服务人员要求:投入本次服务的专业人员3名以上,专业人员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

(四)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最近三年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未影响正常展业的行政处罚;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将根据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情况综合选定服务方。具体如下:

综合得分=综合实力与资质+业绩得分+服务方案得分+报价得分,分数最高者为本次采购的评级机构。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分值

综合实力与资质

10

根据投标人持有的相关评级资质完备性进行评分,同时具备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评级资质的得10分,仅持有上述其中一个市场评级资质的得5分,不持有任何资质的得0分。

0~10分

业绩情况

45

投标人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承做的主体评级数量统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每季度发布的2025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汇总数据为准。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进行评分,第一名得45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得25分,第四名20分,第五名得10分,第六名及以下名次得5分。

5~45分

服务方案

3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评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从评级方案合理性、规范性和评级方法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评级方案思路较清晰、评级方法较科学、评级流程、时间安排较合理,得30-35分;

评级方案思路一般、评级方法一般、评级流程、时间安排一般,得15-30分;

评级方案思路的清晰度差、评级方法科学性、评级流程、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均有瑕疵,得0-15分;

未提供不得分。

0~35分

报价

10

按照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数:

投标人报价等于基数的,得10分;

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数10%,得分减2分;

投标人报价每低于基数10%,得分减1分。

0~10分

六、评选

自本公告规定的提交报价材料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组成评选小组,对有效报价文件评选并及时公告评选结果。

七、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一)报价材料、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附件);

(二)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三)报名材料、报价函未盖公章或比选申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四)询比文件不密封的。

八、报价文件递交

(一)采购人通过南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官网和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本项目公告。

(二)递交文件时间:报价人需于2026年3月26日17时前向采购人提交询比材料;

(三)询比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需密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

3.投标人执业证书、拟委派人员的执业证书及执业时间证明。

4.本次信用评级工作服务方案。

5.投标人在主管部门的最新评价情况。

6.投标人近三年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证监监管机构处罚情况的佐证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四)递交文件地点:广西南宁市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0】层【1018】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因本次采购项目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0】层【1018】室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771-2236700

邮箱:695607736@qq.com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