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选聘2026-2027年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B-NN-2026-09
2.项目名称:选聘2026-2027年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选聘2026-2027年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项目一项,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经理)相互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只接受其中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
3.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一: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方式二: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必须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方式一”中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只接受公对公转账)等资料信息发至gszx121@163.com邮箱,资料审核无误后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汇款凭据扫描件发至以上邮箱、方可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如需邮寄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邮件中注明,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354050500863
4.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获取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寄达至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响应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审过程中需要)。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邮寄提交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收件人:阮文,电话:0771-5709729)。
②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④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⑤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所寄文件时间及快递单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响应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注意查收邮件。
⑥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响应函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如有)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4楼
联系人:王予、韦婉玲
联系电话:0771-2216731、0771-2236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
联系人:蒋微微、阮文
联系电话:0771-5709729
3.监督管理部门:南宁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71-4305833/5524527
采购人:南宁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