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集团关于选聘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点击量: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我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期限不超过2年,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二、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一)为本次超融注册和发行(包括首期和后续分期,下同)之目的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交易商协会和市国资委报批的要求,对发行人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答复、澄清、反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本次超短融注册和发行所需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文书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二)协助完成交易商协会反馈材料准备工作。

(三)在本次超短融注册和发行过程中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依据我公司及交易商协会的要求,提供本次债券注册和发行所需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对本次超短融注册和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风险提示并提出解决方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提供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会议法律服务(如有)及其他所需法律服务。

三、采购预算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单位;

(二)响应供应商及主办律师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能够独立提供服务和开展各项工作,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将服务、工作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响应供应商需于2026年3月11日17时前向我公司提交响应材料。

(二)响应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肆份):

1.供应商简介原件(格式自拟);

2.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无委托代理人则免);

5.参选声明原件;

6.供应商的报价函原件;

7.供应商的服务方案;

8.服务人员组成名单(含联系方式)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9.供应商的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无则免)。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无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否则视为无效。

六、评选方式

我公司将根据服务方案、服务团队经验、服务效率、服务效果、报价等情况综合选定服务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七、评选

自报价函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选并及时公告评选结果。

八、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一)报名材料、报价函未盖公章或响应供应商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二)报名材料、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附件);

(三)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错误的;

(四)响应文件不密封的。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8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5750890

邮箱:wnjttrzb@163.com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