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快检试剂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点击量:

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比方式对快检试剂进行采购,本次询比采用综合评分法,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询比采购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 内 容

1

采购人

公司名称: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5676725287

2

项目名称

2026年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快检试剂采购

3

项目编号

NNWY-2025-02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采购预算

采购上控总价:人民币79965元

6

采购范围

快检试剂

7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交付

8

交付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含下属分公司)。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询比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12

竞选文件组成、要求及份数

1.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响应表一份(格式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明细表一份(格式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员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4.售后服务方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5.快检试剂产品近半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3

递交竞选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竞选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递交竞选文件地点:邮寄或送至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4楼南宁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电话:0771-2236929。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比文件规定密封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14

询比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15

询比时间和地点

询比时间:2026年1月9日9时00分

询比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4楼

16

评审方法

本项目由南宁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选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选定综合分最高的1家为中标单位,由审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评选依据:评委将以询比采购文件为评选依据,对供应商的价格分、技术分、服务方案分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50分,技术分30分,服务方案分20分。

       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

1、价格分=                   ×5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

2、技术分(满分30分)

(1) 基本分(满分10分)

快检试剂技术参数及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满分10分,经评审技术参数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2)试剂质量水平分(满分20分)

供应商的快检试剂产品须满足灵敏度高、准确性高、稳定性强等特点,且需提供近半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如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试剂均有质量合格证明的,得20分;每发现有1款试剂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的,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分数扣完为止。

3、售后服务分(满分20分)

一档(0.1~6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保障售后服务工作,有应急响应方案但不合理,有技术培训安排,但培训安排不详细。

二档(6.1~13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人员配置较合理,基本保障售后服务工作。有应急响应方案且方案较合理,有较详细技术培训方案,安排较合理、较周全。

三档(13.1~20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人员配置完善,能保障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有应急响应方案且方案合理,有详细技术培训方案,安排非常合理、周全。

17

其他事项

18

合同主要条款

见附件3

19

其他条款

1.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则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人的任何采购活动。

2.中选单位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投标项目或者在竞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取消以后参加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将由顺位投标人获得。













附件1:

技术响应表格式


采购文件需求

竞选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产品名称

数量(份)

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1

农药残留快检试剂盒(酶抑制法)

14500

1.快检试剂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为匹配现有仪器,供货方要确保试剂可配套易瑞YR-580型号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使用。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GB/T 5009.199-2003 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和KJ20171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

重金属铅快速检测卡

76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3

戊唑醇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4

噻虫嗪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5

4-氯苯氧乙酸钠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6

6-苄氨基嘌呤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7

吡虫啉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8

水胺硫磷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9

噻虫胺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0

毒死蜱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1

倍硫磷快速检测卡

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2

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卡

54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3

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卡

54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4

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

54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5

三甲氧苄胺嘧啶快速检测卡

1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6

磺胺类快速检测卡

72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7

氟苯尼考快速检测卡

72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8

恩诺沙星快速检测卡

72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19

孔雀石绿快速检测卡

1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20

多西环素快速检测卡

15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21

氯霉素快速检测卡

87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22

三聚氰胺快速检测卡

240

1.快检试剂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快检试剂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需带塑料模板,不能为裸条。为匹配现有仪器,塑料模板需满足以下尺寸:板壳宽度20mm,高度5 mm;板壳显示窗长度16.5 mm、宽度4 mm,显示窗上沿距离板壳上沿12mm,角钝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要求。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23

挥发性盐基氮快速检测试剂

1500

1.快检试剂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要求。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24

吊白块快速检测试剂

1350

1.快检试剂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 2.快检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要求。 3.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采购的所有的快检试剂盒需为同一厂家。




竞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N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交货时间: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

交货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


附件3

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五象配送基地)的快检试剂采购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2








最终报价总金额:人民币(元)

2、以上采购快检试剂的品种及数量为采购人的预估品种及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在预计采购清单内产品进行量的调整,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预计采购清单品种外的快检试剂,且价格与预计产品清单内同类快检试剂价格一致。

3、合同总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的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技术要求:以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响应参数为准。

5、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货物需求表》(附件1)进行分批供货;

6、每批、一次乙方需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是每批、次交易凭证,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条 协议采购金额付款方式

1、采购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物验收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每批次全部货款。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有变更的,应提前5 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到甲方;若乙方未按要求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将相应款项汇入乙方账户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3、除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得直接以现金方式结算给向乙方的经办人或将货款支付至乙方经办人的银行账号,否则乙方将视甲方该笔货款未结,甲方仍需支付该笔货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费用

1、交货方式:口自提;☑送货; 口托运(含代办托运)。

2、甲方仓库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甲方收货联系人及电话:黄铎仟,15676725287。乙方收到甲方每批、次的《货物需求表》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仓库地址将试剂送达,如甲方仓库地址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甲方未通知导致的再次运输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办托运的试剂到达到甲方仓库时,甲方应仔细检查试剂的包装,如发现有包装被打开、变形、污染、潮湿等由于运输造成的情况,甲方应与承运方确认实收数量并在托运单上注明变形破损数量并签字盖章,因运输折损导致实收数量与应收数量不一致的,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补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运费负担:由乙方承担运费。

5、试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运输风险即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验收

1、甲方收货后应及时验收,除试剂内在质量存在瑕疵外,对其包装质量、试剂数量有异议的甲方须于收货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对质量无异议。如乙方提供的试剂存在内在质量问题的,即便甲方完成验收,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免费退换或退回该部分试剂的费用。

2、甲方应在乙方的“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盖章,并返回乙方(传真件、扫描件、影像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经甲方授权的工作人员在收货凭证上签字即视为甲方已确认收货。

3、试剂到达甲方仓库甲方验收时发现破损、验收后因包装问题或内在质量问题等非甲方原因导致试剂破损的,乙方给予免费退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验收后因甲方造成破损,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质量

1、乙方所售试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乙方所售试剂包装应符合行业内的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3、对试剂内在质量有争议,以甲方所在地市级以上商品质量检验机构确认为准,乙方有责任就质量问题赔偿甲方损失并通报给生产厂家或供货商一并处理妥当;

4、甲方的试剂储存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储存不当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甲方所在地药监部门检查发现违规商品,应在现场检查完毕的当日内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前往协调处理;

6、甲方所在地药监部门的例行试剂质量抽查,对所抽检的“商品样品” ,由甲方自行承担样品的价款。

7、收货后因甲方自行运输或仓储保管等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如霉变、失效、破损等)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退换货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除试剂质量问题外,试剂一经售出,不得退换。若因特殊情况确有退货,甲方应在收货后的1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出试剂退换明细,且必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退换)。所退换试剂必须是乙方销售的试剂且原包装完好未损坏和离失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其中30 元/单位以上的贵重试剂、合资进口试剂、冷藏品种、生物制品、季节性试剂、降价试剂等不属于退换货范围,上述类型的试剂乙方不予退换货)。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强制性停售的试 剂按国家规定政策执行。非甲方原因产生的退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合同随附资料

附件1:货物需求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发货时间超过5天,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试剂价值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试剂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通过诉讼解决。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责任保险费、诉讼费等。

第九条合同及合同附件

本合同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约定,本合同采购期限内和本合同项下的单批次购货合同、换货合同、等其他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附件有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为准。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扫描及传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2份。

甲方(章):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淡村路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45050160495209168888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1:货物需求表

货物需求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额 (元)

生产厂家

产品编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