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风险防控、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南宁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国资监管五道防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威宁集团”或“采购人”)拟开展建设“国资监管五道防线”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威宁集团“国资监管五道防线”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
二、建设范围
南宁威宁集团本部、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南宁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南宁威宁集团及2家下属企业”)
三、项目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不超过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万圆整。含税,涵盖项目建设期间所有费用)。
四、项目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项且质保期履行完毕后止。
五、售后服务期
自项目验收结项起一年。
六、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七、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业绩要求:相关软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经验,具有成型案例等。承担过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的可酌情加分;
7.人员要求:实际投入本次项目建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8.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申请人自行在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或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的通知公告处下载,自行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报价,但报价不得超过本次采购服务上控价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万圆整)。
十、响应文件递交
1.要求:内容遵照采购文件规定,一式玖份装订成册并妥善密封。
2.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
3.递交文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806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806室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771-5750856
附件: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国资监管五道防线”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文件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