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点击量: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人: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项目概况:选定7家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作为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定点服务单位。

4.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固定预算,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5.最高限价:下浮费率不低于20%。

报价依据:租赁租金和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本项目评估服务费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收费基价×成交折扣率进行核算。土地评估和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本次评估服务费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收费基价×成交折扣率进行核算。

6.采购需求: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1项。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3.服务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涉及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无标准、规范的须通过采购单位审核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级或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级或市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备案证明);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级或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资质(或备案证明)。

(二)财务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无。

(四)信誉要求:无。

(五)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本项目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或根据《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往来单位、个人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单位、个人和公司违约行为已列入公司“黑名单”的,以及与威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过法律纠纷诉讼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15: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报名,报名单位应提供有效邮箱地址接收采购文件(电子版)等相关材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7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6日9点0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威宁投资集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7-0771-1046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