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威宁总部大厦裙楼资产
二、项目位置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2-3层
三、项目概况
威宁总部大厦裙楼资产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2-3层,项目产权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总建筑面积6428.58平方米(其中二层面积2220.78平方米,三层面积4207.8平方米),该资产已部分装修。
四、商务条件
出租方式:可分租,大面积承租者优先;
租赁用途:办公、教育培训、展厅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KTV、酒吧等噪音较大的经营项目。
租赁面积:总建筑面积6428.58㎡,其中二层建筑面积为2220.78㎡,三层建筑面积为4207.8㎡;
租赁期限:不超过14年(含);
起始租金单价:2层为28元/㎡/月、3层为18元/平方米/月;
租金递增:前3年不递增,从第4年起每3年递增3%;
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标准,1个月的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三;
装修保证金:按租赁面积*60元/平方米收取,待装修完毕查验通过后无息全额退还;
物业管理费:4.75元/㎡·月;
房屋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其他费用:中央空调费、公摊水电费、公共维修费按照租赁面积占项目总租赁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特别说明:
1.承租方对项目产权性质及物业条件已充分知晓,该物业规划用途为办公,属划拨用地。我公司仅负责项目的一次消防报审,承租方需自行负责承租范围的二次装修,并自行办理关于规划、建设、工商、消防、环保的手续,我公司予以配合。
2.出租方根据租赁标的现状出租,承租方建设构建物不得改变标的土地性质和用途,确需在标的土地内进行构建物建设的,承租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并将施工方案报送出租方备案,如因承租方擅自违建等原因导致的相关责任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出租方损失。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自行协调处理与租赁标的相关的场地、建筑、居民纠纷等情况,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并做好安全生产、维稳等相关工作。
5.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上级单位征拆、项目开发等需要收回租赁资产等情况,致使租赁双方无法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租赁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征拆、收回工作,需在出租方通知的限期内搬离,并将标的物(含无法移动的地上构建物)无偿且完整的移交给出租方。
商务条件请与项目联系人电话咨询了解,具体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2、企业及个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3、本次报名的起始租金单价报价低于本公告起始租金单价的,则报名不通过;
4、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或被列入威宁集团竞价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三)报名保证金支付:本次报名不收取保证金。
(四)报名需提供的盖章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点,所有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其中《承租意向申请书》须以密封的方式,否则我司不予收取。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
3、承租意向申请书(密封);
4、企业/个人正在经营的案例证明(如租赁或联营的商业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鲜)章,含合同封面、正文首页、合同租赁期、双方盖章页等;如自持产权的商业案例,请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由企业/个人自行选择是否提供,如提供虚假材料,直接作废取消资格。
说明:本次评选以商务条件评分为准,如出现商务条件评分最高分相同的情况,则评分最高分相同的意向承租企业进入附加分评定环节,最终以附加分评分高者获得中选资格。如未出现商务条件评分最高分相同的情况,则忽略附加分选项。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前。
(六)报名材料收取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1602室,收取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周末及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黄先生,电话:0771-5351163,1897 7615 740
六、特别说明
1.如发生多名报名人意向承租同一位置的情形,将按照租赁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签订合同,即优先签订租赁面积大的报名人,租赁面积大的报名人明确不签订租赁合同了,依次往租赁面积小的报名人进行排序,租赁面积相同的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由得分高者签订租赁合同。
3.以上信息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附件(请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1.承租意向申请书(模板)
2.招商报名评分表(参考)
南宁威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