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23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南宁威宁集团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威宁集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2楼,邮编:530000;电话:0771-5750888)。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公司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结合领导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南宁市2017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知识水平。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将《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事信息公开制度》等11项制度重新修编,使制度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本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监督机构的联系方式,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载体建设,做好日常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团公司及各监管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集团所辖威宁资产交易大厅、各场馆门店等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对内容重复的栏目进行归并整合,对必建的栏目进行新建和内容保障。同时,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及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时填报《主动公开信息汇总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月检测报告表》,及时编制并公布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

(四)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为能既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公司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工作脱节。在公文流转过程中即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以及如何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敏感领域,从源头上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办的领导下,切实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司门户网站、公司微信订阅号、公司所辖威宁资产交易大厅及各市场等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其中,2017年1-12月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共3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公司未接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公司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公司较好完成了信息公开方面的各项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修订我公司相关制度,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针对国企特点重点推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方面的内容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搭建公开载体。依托我公司“互联网+”资源融合平台的建设,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的信息公开功能向集团公司官网整合迁移,在资源整合的同时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