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尧路52号临街商铺及配套场地 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8 点击量:

中尧路52号临街商铺及配套场地

公开招租公告

我公司现有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52号临街商铺及配套场地,拟整体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参与承租竞价。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 租赁条件:

1、租赁标的:中尧路52号临街商铺及附属场地(不含住宅楼);

2、租赁面积:约为5884.2平方米(其中商铺面积约456平方米,场地面积约为5428.2平方米);

3、租赁期限:3年;

4、竞租底价:11.6万元/每月;

5、经营范围:

(1)商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

(2)场地:除餐饮、化工等产生油烟、油污、刺鼻性气味、噪音等行业外的其他商业经营项目;

6、租金缴付: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交三押三”方式收取;

7、租金递增:租赁期内租金按成交价格执行不作递增。

8、租赁服务费:免收取租赁服务费;签订租赁合同时,仅须缴纳150元合同签订手续费;

9、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成交价格,承租人须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额度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

1、已列入威宁资产公司“黑名单”以及与威宁资产公司发生过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无资格承租该资产;

2、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经营体竞价;

3、竞价人须是在2017年1月前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市场投资、开发、管理或房屋、场地租赁。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没有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

4、竞价人必须在竞价开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交纳10万元竞价保证金。转款银行帐户名称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出租方收到竞价保证金后开具收据。成交人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可在3个工作日内持银行转账单及收据办理竞价保证金退款(不计利息);如未成交的竞价人,可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持银行转账单及收据办理竞价保证金退款(不计利息)。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帐户如下:

账户名称: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50160435300000003

三、注意事项

1、意向竞价人须完全符合竞价人资格条件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2、成交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经双方沟通协调,出租方同意延期的除外)视为恶意毁标,成交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3、成交公告期间,如出租方发现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同时,将成交人列入威宁资产公司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威宁资产公司组织的招租活动。

4、已被列入威宁资产公司黑名单的竞价人,在竞价结束后被复核确认是黑名单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同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四、特别约定

1、承租方须自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租赁资产现有的建筑废料、杂物、杂草进行清运,并对围墙进行修补、加固,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自行恢复沿街商铺水、电等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给予配合;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拆除、损毁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随意加建、新增构建物。

4、本次出租标的不包括场地内住宅楼,因住宅楼已属危房,严禁承租方以任何途径和方式使用住宅楼,承租方应禁止任何人员进入住宅楼内。

5、该标的所在的中尧路片区已被列入南宁市旧城改建范围,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拆等情况,致使租赁双方无法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征拆工作,并限期搬离。

五、时间及地址

竞价人须在2020年5月8日上午8:30 - 10:00,自行前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广西体育中心配套工程综合体西B座23楼签到并提交竞价材料;未按公告约定时限内签到并提交竞价材料的意向人,不具备竞价资格。

竞价开始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 10:30

竞价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广西体育中心配套工程综合体西B座23楼会议室。

六、竞价材料内容

竞价人向出租方提交的竞价材料必须用信封密闭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竞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与签到人名称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打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时信息打印模块为全选);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中 “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不失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情况(须显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查询结果);

4、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承租报价表》(样本后附);

注明: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须核对原件并提交复件印,其他材料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竞价方式和成交条件

符合竞价条件的意向人可以根据公告约定的时间及地址到现场签到并提交竞价文件。本次竞价不以租金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竞价人初始报价必须高于竞租底价,且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元/月/次。

在招租公告期满后,如未产生意向人或只产生1名意向人符合出租文件要求租赁条件的,则本次招租作流拍处理;如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符合出租文件要求租赁条件的竞价人,则本次招租竞价工作可正常进行,初始报价即产生唯一1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即为成交人;如产生两名或两名以上初始最高报价金额相同的竞价人,将组织竞价人现场填写报价单再次报价,每次现场报价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直至产生唯一1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成为成交人。出租方与成交人现场签订《承租确认单》,待《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成交公示期间如出租方发现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成交人将列入威宁资产公司资产出租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威宁资产公司组织的资产出租活动。本次组织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出租方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665118 联系人:杨先生

九、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期限: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5月7日17时止。

附件:1、《承租报价单》样本

2、《承诺书》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一、《承租报价单》样本

序号

标的物名称

租赁期限(年)

租金报价 (万元/月)

经营项目

报价人签字盖章

备注

1

中尧路52号临街商铺及附属场地整体租赁项目

3


①商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外; ②场地:除餐饮、化工等产生油烟、油污、刺鼻性气味、噪音等行业 以外的其他经营范围



注:请用黑色水性笔填写或使用标准宋体打印,如因手写字迹不清晰而造成报价不成功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附件2、《承诺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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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尧路52号临街商铺及配套场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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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尧路52号租赁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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